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關于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通知
近日好伙伴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發布廣西壯族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關于開展無車承運人試點工作的通知,里面詳細提到申報流程,好伙伴將此整理了下:
(一)啟動階段
(2018 年 6月至8月)
按照《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于推進改革試點加快無車承運物流創新發展的意見》(交辦運〔2016〕115號)要求,各市交通運輸局要按照試點企業條件及實施流程,在企業自愿申請和對試點申報企業進行調研摸底的基礎上,認真審核試點申報企業資質條件及企業試點實施方案,并于2018年7 月 31日前將本市試點企業名單及企業試點方案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試點企業數量實行全區總量控制,原則上各市申報試點企業不超過2家,特殊情況的經嚴格審核后不超過3家。逾期未報的市視為不具備條件暫不參與試點工作。
2018年8月,我廳將組織專家對申報企業條件和企業試點方案進行嚴格審查和論證,確定并公布廣西無車承運人試點企業名單。
(二)實施階段(2018年9月至2019年9月)
納入試點的企業按照試點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積極探索創新物流運營的新模式。各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對試點企業進行跟蹤評價和動態監督,及時了解試點企業運行動態,協調解決相關問題,歸納總結試點的經驗做法,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我廳將結合實際不斷完善無車承運人發展的相關政策,并不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工作。
(三)總結階段(2019年10月)
各市交通運輸局對本地區試點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系統分析無車承運人的社會經濟效益,重點梳理無車承運人在管理制度調整、標準規范健全、信用體系建設、財稅政策支持、數據資源共享等方面的有益經驗,并編制試點工作總結,將試點工作開展情況、先進經驗、存在問題和相關建議于2019 年 10月30 日前報自治區交通運輸廳。
如想獲得申報幫助可以召喚好伙伴工作人員,聯系左側的在線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