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1-12-22 14: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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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新業態的出現,政府和有關部門采取了鼓勵和積極支持的態度,納稅是每位公民的義務,無一例外。正處于爆火時期的網絡貨運也是如此,那么網絡貨運經營者的稅負是多少?想必也不是每個人都知道,那好伙伴就來整理總結一下。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貨物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辦法
解讀:明確在境內提供公路或內河貨物運輸服務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包括臨時稅務登記)的納稅人,可以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降低了網絡貨運企業獲取實際承運人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門檻,能有效增加網絡貨運企業的增值稅進項抵扣金額,降低增值稅稅負。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 即稅總函〔2019〕405號
解讀:網絡貨運行業的專門稅務規范文件,該文件允許網絡貨運平臺代司機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用于抵扣。
三、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
納稅人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運輸服務時,自行采購并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中網絡貨運平臺企業可按照3%(實際承運人)的征收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發票備注欄注明會員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物流行業的貨主稅率從11%降到了10%,現在又降到9%。這無疑對網絡貨運參與者來說是一大利好。
一般納稅人,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的,抵扣原則是:銷項-進項 。(注意:普通發票是不可以抵扣)。
這里好伙伴再講講咱們的發票,在未進入大數據時代的各個經濟發展階段,發票都曾以交易憑證和管理憑證的形式為維護市場秩序和組織稅收收入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隨著社會發展進入大數據時代,對發票管理提出了網絡化、電子化要求,以降低征納成本,提升管理效率。
其實,“兩辦”發布的《征管改革意見》中就提出了“以發票電子化為突破口”,即“以票管稅”轉向“以數治稅”轉變,建立起“以數治稅”的技術路線,才可能使“以票管稅”的利益鏈自行破解,才可能摒棄“以票管稅”的傳統方式。
好伙伴想在這里提醒大家,任何稅收籌劃都一定是建立在合規的前提下,如今在大數據時代,建立“以數控稅”,任何違法操作均無所遁形。這也就要求我們在經營中的每筆業務必須是真實的,不可虛擬,網絡貨運行業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