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2-03-31 09:5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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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交通運輸廳國家稅務總山東省稅務局關于轉發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市交通運輸局、稅務局:
現將《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轉發給你們。同時,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推進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以下簡稱網絡貨運)發展,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新舉措,是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物流降本增效的新辦法,是促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的新路徑。各級交通運輸、稅務主管部門要以貫徹落實《管理辦法》及其配套指南為契,機,按照鼓勵發展、包容審慎、問題導向、創新監管的總體要求,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細化管理制度,創新管理理念,完善監管手段,推動網絡貨運規范健康發展。
縣級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收到企業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申請,按照《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交運辦函[2019]1391號)規定對線上服務能力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合格的由市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匯總,于每月20日前將申報材料掃描件報省廳運輸管理處。省廳組織對各市匯總上報的網絡貨運申請者相關信息進行線上服務能力認定,認定合格的,開具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我省對線.上服務能力的認定,按照《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規定執行。其中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一致),經營分類為信息服務業務(ICP)或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EDI),業務覆蓋范圍至少包括山東省;省外網絡貨運經營者在山東省設立分支機構的,必須取得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取得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一致)網絡貨運經營者運營的網絡平臺接入山東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并具備相應的技術服務保障能力。
按照《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的規定,網絡貨運經營者在我省設立分公司的,應當向設立地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報備。負有道路運輸監督管理職責的機構對網絡貨運經營者在我省開設分支機構不按規定報備及取得相應資質開展經營的,要堅決取締。網絡貨運經營者在我省設立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需獲得山東省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出具的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其網絡平臺開展山東省的業務數據須接入山東省網絡貨運信息監測系統。
各市要準確把握促進網絡貨運發展的重點,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加強《管理辦法》的宣傳。按照《管理辦法》規定要求,對網絡貨運經營條件嚴格把關,統籌利用資質審核管理、行政處罰、聯合懲戒等監管手段,加大對企業不規范經營行為的查處力度,規范網絡貨運市場秩序。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道路運輸條例》等規定,督促網絡貨運經營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資質登記查驗制度、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等。督促網絡貨運經營者要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督促網絡貨運經營者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通過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
各級交通運輸、稅務主管部門要轉變監管思路,創新監管模式,完善相關執法查處機制,對指使或者強令要求實際承運人超載、超限運輸,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和全程動態管理、使用不合規車輛運輸、超范圍經營、違規承運危險貨物等行為依法查處。建立交易、支付、物流、保險等第三方數據核查、交叉比對機制,省級交通運輸部門和省級稅務部門按季度共享監測數據,實現以網管網、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網絡貨運經營者應記錄并保存相關信息,隨時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檢查中發現有嚴重涉稅違法違規問題的,稅務部門、交通運輸部門要依法依規作出處理。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對網絡貨運平臺利用壟斷地位損害貨車司機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打擊,凈化市場環境,促進網絡貨運安全穩定發展。
山東省交通運輸廳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