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3-01-05 16: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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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物流大國但不是物流強國,突如其來的一場疫情,更是暴露了貨運行業的短板,面臨無貨可運、運力短缺,現金流差、個體散戶群體龐大但抗風險能力差等一系列問題,傳統貨運向網絡貨運轉型迫在眉睫。那么網絡貨運撮合交易業務模式及網絡貨運撮合業務怎么贏利,下面匯總如下。
通過網絡貨運這個中間平臺,貨主與司機一旦達成合作,平臺會立即根據雙方實際信息,生成相應的電子運輸合同。平臺以承運人的身份與貨主簽訂運輸合同,承擔承運人的責任和義務,再以貨主的身份與司機會員簽訂運輸合同,通過委托實際司機完成運輸任務,在規定的時間完成裝、卸貨物,并承諾運輸過程中的貨物安全,減少貨損規避貨運風險。
平臺為防控運輸過程中可能出現的風險,保障司機與貨主的利益,建立了多種約束機制和貨物運輸保險機制,具體包括:
1)信息嚴格審核
1、實名認證確保貨主、個體司機、企業司機的真實身份 ,平臺對其提交的注冊資料真實性與有效性進行審核,確認企業信息的真實性。
2、平臺打造信用評價體系,該評價體系數據來源于兩部分:一是貨主及司機對平臺該筆業務的評價,二是平臺就貨主對司機的付款及時率、信息真實性等的評價,平臺會根據評價高低做出后期相應匹配安排。
3、平臺通過GPS、車輛定位等技術對承運車輛進行實時定位,貨主在手機端APP、電腦端均能實時查看車輛位置,對運輸情況了如指掌。平臺根據貨物的起點、目的地智能生成路線方案,若車輛在運輸途中偏離預定路線超過特定公里或特定次數,平臺將會自動預警。運營人員在接到系統預警后,會第一時間對運單的安全情況進行確認。
2)貨物運輸保險
平臺為每一筆非指定運單購買貨物運輸保險,保障貨物的運輸安全。若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貨損貨差,平臺與司機將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聯系,由保險公司受理該運單的賠償事宜。
反之在貨物運輸過程中,因司機的過錯而導致貨物丟失或者是遭到損害時,貨主有權追究司機責任,但如果屬于合同約定的免責事由范圍內且提供足夠證據證明存在免責事由可以不承擔責任。
網絡貨運平臺一方面可以為司機提供穩定的貨源支持,另一方面平臺可以接入各類保險,由保險公司提供優質貨運險業務,與此同時平臺還可以滿足貨車消費后市場的司機的基本需求以及提供衍生金融服務。
2019年9月6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規范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簡稱網絡貨運),培育現代物流市場新業態,加快推進道路貨運行業轉型升級高質量發展。《辦法》將試點期間的"無車承運人"正式更名為"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者"(即網絡貨運),2020年1月1日,網絡貨運時代的序幕正式開啟。
在網絡貨運面世后,相當一部分企業或“專家”認為網絡貨運的核心業務就是如何開票和賣票,而不是通過實際運輸業務的整合及管理體系提升加強運輸管理能力作為平臺的核心競爭力,這顯然已經偏離網絡貨運發展的本質。
網絡貨運不應該避諱談稅票的問題,但如果只把眼光局限于財稅降本這一個價值點上,那么顯然也和國家大力推進網絡貨運模式的初衷相違背。
通過辦法中對于“網絡貨運”的定義,可以看出對于運輸資源的整合與配置,才是網絡貨運的核心關鍵詞,落實到實際的業務場景中,則體現在成本降低和效率提升這兩大重要模塊,那么盈利指日可待。
國務院辦公廳之前印發的《關于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文件中也指出,“網絡貨運”是互聯網與貨運物流行業深度融合的典型代表,對優化市場發展格局、充分發揮平臺企業規模經濟效應、帶動行業集約化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所以好伙伴認為物流業可借助互聯網平臺的組織優勢,提升中國公路運輸的整體發展水平,因為這才是網絡貨運的根本愿景。
對于網絡貨運企業來說,財稅層面的合規與降本只是一個開端,更大的想象空間還來自于業務層面的效率提升,運力資源掌控、信用體系建設、內部流程優化等諸多改變,才是網絡貨運回報給物流企業最大的增益。
發展網絡貨運除了需要資質之外,還需要強大的平臺作為支持。成都好伙伴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在這方面已經有了足夠的技術積累,詳情聯系好伙伴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