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好伙伴 發布時間:2024-04-02 16: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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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遒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交運規[2019]1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同時,結合山東省實際,網絡貨運平臺資質申報按照《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服務指南》規定執行。
1、其中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稱一致),經營分類為信息服務業務(ICP)或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EDI),業務覆蓋范圍至少包括山東省;省外網絡貨運經營者在山東省設立分支機構的,必須取得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2、取得三級及以上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備案證明(單位名稱與網絡貨運經營申請人名名稱一致)
3、部署屬于蘭陵企業的網絡貨運平臺,與好伙伴簽署合同,72小時快速部署滿足《指南》要求的平臺功能。
4、線上服務能力認定結果。
5、《道路貨物運輸申請表》。
6、授權委托書。
7、負責人身份證明,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已關聯電子證照可免提交。
8、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駕駛員和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等。
1、初審: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初步審核申請材料是否齊全,材料填寫是否規范、完整等。
2、材料補正:經審查, 申報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當場補正的告知申請人當場補正,不能當場補正的五日內出具《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3、獲取受理(不予受理)憑證:經審核符合受理條件的,綜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員出具《受理通知書》; 經審核屬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按照管理辦法及指南規定,網絡貨運經營指經營者依托互聯網平臺整合配置運輸資源,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合同,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道路貨物運輸,承擔承運人責任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網絡平合作為網絡貨運經營的直接載體,線上能力認定是對其網絡平臺相關能力的認定,如企業的網絡平臺更換,應對其新網絡平臺重新開展ICP、三級等保及相關線上能力的審核及認定。嚴禁企業私自更換系統,故意逃避審核及認定。
企業在進行網絡貨運資質申報時,需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完整、準確。蘭陵網絡貨運平臺資質申報找好伙伴客服了解更多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