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了解到,國內物流軟件行業將有最新政策試行,新政策將采取一個本地、三個異地的模式,解決異地代開個體運輸戶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將實際承運人(個體戶)變成合法納稅人。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截至2016年末,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共實現總產值33355.3億元,累計同比增長6.5%。在物流軟件行業快速增長的同時,白條支付模式,卻成為了物流軟件頑疾,阻礙了物流軟件行業的發展。
“這種白條的支付方式往往會導致物流軟件公司、第三方物流軟件公司、無車承運平臺產生兩種情況,一種是巨額的銷項發票無法獲得足夠的進項發票抵扣稅率,使企業面臨巨大稅務壓力,限制企業發展。另一種是企業虛開發票、不開發票,產生偷稅、漏稅的現象,加重了全行業違法經營情況的泛濫。”上述人士,進一步解釋到。
物流軟件行業白條現象普遍
“物流軟件企業、第三方物流軟件公司,虛開發票、不開發票、偷稅、漏稅是一種司空見慣的事。”某物流軟件公司高層人士告訴記者,在業內許多物流軟件企業都會通過注冊僵尸公司來應對稅務局的檢查。
由于大多數物流軟件企業無法獨立完成所有運輸服務,經常出現業務轉包給包括個體運輸戶在內的運輸企業實際承運。這一情況,在業內被稱為無運輸工具承運業務。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無運輸工具的承運業務按照交通運輸服務繳納增值稅。
而目前的政策是,只有擁有運輸工具(擁有一定車輛的實際承運人)的企業才被認定為道路運輸業,可以開具11%的道路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而通過外包運力完成運輸任務的行為則被認定為貨運代理業,只可以開具6%的其他物流軟件服務行業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新政策出臺有望解決物流軟件頑疾
針對上述情況,8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30號),
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發布《關于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等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對跨境應稅行為免稅備案、交通運輸業進項稅抵扣、個人出租不動產代開發票、貼現和轉貼現業務發票開具等四項增值稅問題進行明確。
文件中明確表示,納稅人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運輸服務時,自行采購并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橋、閘通行費,應用于納稅人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
(二)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現行規定。
不難看出,物流軟件公司、第三方物流軟件公司、無車承運人平臺,想要解決白條支付現象,最大的困境便是在于異地代開發票。所以,還是希望有關部門一主三異地的新政能夠落地,解決異地代開個體運輸戶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問題,將實際承運人(個體戶)變成合法納稅人,以破解物流軟件企業頑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