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貨運的實施,必然要求載體建立在互聯網平臺之上。只有具備完善的網絡物流信息平臺和與業務相適應的信息數據交互和處理能力,才能通過現代信息技術對交易、運輸、結算等各個環節進行實際載體的操作資格、車輛駕駛執照、道路運輸證書、駕駛執照和駕駛資格證書的檢查,實現全過程的透明和動態管理。
托運人,承運人準備相關資質材料并上傳電子版,并經過嚴格的檢查:通過會員管理系統,信貸管理系統,該平臺實現透明管理。平臺合同信息驗證,成員資格的材料,經過檢查,嚴格檔案管理,以確保有效。通過定位平臺軌跡,實時跟蹤落實整個運輸軌跡,平臺實現結算全過程的透明管理的狀態。
網絡貨運實施方案-業務規劃
網絡貨運平臺針對物流行業流程復雜、貨主、承運人和供應商信息不對稱的特點,將重點放在中小物流企業、專業公司和個體司機的O2O物流服務平臺上。該平臺通過有效整合運輸力量資源,降低物流服務成本,協助中小型物流企業轉型升級。實現平臺、貨主、承運人、供應商等社會物流人員的雙贏。
功能概述
申報企業用于網絡貨運經營的互聯網平臺和面向實際承運人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的信息內容和服務功能,應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
1、平臺為托運人、實際承運人提供真實、有效的貨源及運力信息,并對貨源及車源信息進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發布、篩選、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2、平臺能夠在線組織運力,進行貨源、運力資源的有效整合,實現信息精準配置,生成電子運單,完成線上交易。
3、平臺應自行或者使用第三方平臺對運輸地點、軌跡、狀態進行動態監控,具備對裝貨、卸貨、結算等進行有效管控的功能和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蹤、記錄、存儲、分析能力;應記錄含有時間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實時行駛軌跡數據;宜實時展示實際承運駕駛員、車輛運輸軌跡,并實現實際承運人相關資格證件到期預警提示、違規行為報警等功能。
4、平臺應具備核銷對賬、交易明細查詢、生成資金流水單等功能,宜具備在線支付功能。
5、網絡平臺應具備咨詢、舉報投訴、結果反饋等功能。
6、網絡平臺應具備對托運、實際承運人進行信用打分及評級的功能。
7、網絡平臺應具備信息查詢功能,包括運單、資金流水、運輸軌跡、信用記錄、投訴處理等信息分類分戶查詢以及數據統計分析的功能。
8、網絡平臺應具備道路運輸、稅務等相關部門依法調取數據的條件。
部署平臺,盡早實現企業降本增效的目的,同時也是申請網絡貨運資質的條件中的必須項。成都好伙伴幫助客戶專注于核心業務,贏在供應鏈,希望通過網絡貨運平臺實現企業互聯網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