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行業稅收環境可以總結為“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稅務程序在簡化,稅率在降低,物流行業的稅率從11%降到了10%,現在又降到9%。網絡貨運平臺在幫助企業解決稅收痛點方面更具優勢。
其中,納稅人以承運人身份與托運人簽訂運輸服務合同,收取運費并承擔承運人責任,然后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全部或部分運輸服務時,自行采購并交給實際承運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橋、閘通行費,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其進項稅額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成品油和道路、橋、閘通行費,用于納稅人委托實際承運人完成的運輸服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符合現行規定。允許物流企業開展業務支付的成品油和道路、橋、閘通行費,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抵扣增值稅。
網絡貨運企業需要按照以下規定為會員(實際承運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只為會員通過本平臺承攬的貨物運輸服務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與會員簽訂委托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協議;使用自有增值稅發票稅控開票軟件,按照3%的征收率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發票備注欄注明會員的納稅人名稱、納稅人識別號、起運地、到達地、車種車號以及運輸貨物信息;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欄次內容,與會員通過本平臺承攬的運輸服務,以及本平臺記錄的物流信息保持一致。平臺記錄的交易、資金、物流等相關信息應統一存儲,以備核查;企業接受會員提供的貨物運輸服務,不得為會員代開專用發票。
以上內容是在2019年09月09日,交通運輸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網絡貨運通過運用先進的物流信息網絡技術,對貨物進行全程跟蹤、監督服務,增強了物流全過程的監控能力,據統計現客戶滿意度達到98%以上,為廣大企業、貨主提供倉儲、中轉、配送及實時的動態查詢和互聯網遠程下單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