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從事貨物運輸業的大部分個體司機都屬于小規模納稅人,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開展網絡平臺道路貨物運輸企業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試點工作的通知 》,他們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是由網絡貨運企業為其代開,條件如下:

(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公路貨物運輸服務,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以4.5噸及以下普通貨運車輛從事普通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的,無須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證》。
(二)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經營,并辦理了稅務登記(包括臨時稅務登記)。
(三)未做增值稅專用發票票種核定。
(四)注冊為該平臺會員。
那么,關于小規模納稅人一共有哪些優惠政策?讓雷數科技小編為您盤點一下。
首先,大家要知道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不是只是3%,一共分為兩檔。對于銷售不動產、出租取得的不動產(不含個人出租住房)、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提供安全保護服務等四種情況的征收率為5%。針對小規模納稅人,國家稅務局一共出臺三項減征政策,具體如下:
一、3%征收率減按2%征收
依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部分貨物適用增值稅低稅率和簡易辦法征收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9〕9號),小規模納稅人(除其他個人外)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稅。
注意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期間有關增值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0號),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適用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減按2%征收增值稅政策的,可以放棄減稅,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征收率繳納增值稅,并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二、5%征收率減按1.5%征收
依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納稅人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16號),小規模納稅人出租不動產,按照以下規定繳納增值稅:
個體工商戶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其他個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減按1.5%計算應納稅額,向不動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3%征收率減按1%征收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3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長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24號)、《關于延續實施應對疫情部分稅費優惠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具體優惠政策如下:
1、湖北省小規模納稅人
2020年3月1日-2021年3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免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暫停預繳增值稅。
2020年4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2、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小規模納稅人
2020年3月1日-2021年12月31日,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對于小規模納稅人來說國家在通過網絡貨運這一項政策上面也是付出了很大的努力,政策上對于以前繳稅難以解決的問題,和各種不合理的納稅方式都是進行了多方面的改變,不但促進了高效物流,也解決了司機在稅務方面的麻煩,更是委托企業開設增值稅并且進行抵扣返稅。當然這些政策在不同省市也是不同,更需要是網絡貨運運營商和當地政府進行洽談。當地政府也是會根據本地財政和地區相應情況進行返稅。